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欧盟外观设计ABC

2016-7-27 11:17:12浏览:2791关闭
欧盟外观

中文名称:注册式欧盟外观设计(或“注册式共同体外观设计”、“注册式欧共体外观设计”)
英文名称:registered Community design(简称“RCD”)

授权主管机构

中文名称:欧盟知识产权局(2016年3月23日前名为“欧盟内部市场协调局”,英文简称“OHIM”)
英文名称:European Union Intellectual Property Office(简称“EUIPO”)

工作语言:英文、德文、法文、意大利文、西班牙文

总部所在地:西班牙阿利坎特

官方网址:www.euipo.eu

保护地域

在欧盟全境统一有效。目前,欧盟包括28个成员国,分别为奥地利(AT)、比利时(BE)、 保加利亚(BG)、 塞浦路斯(CY)、捷克(CZ)、德国(DE)、丹麦(DK)、爱沙尼亚(EE)、西班牙(ES)、芬兰(FI)、法国(FR)、英国(GB)、希腊(GR)、克罗地亚(HR)、匈牙利(HU)、爱尔兰(IE)、 意大利(IT)、 立陶宛(LT)、卢森堡(LU)、拉脱维亚(LV)、 马耳他(MT)、荷兰(NL)、 波兰(PL)、葡萄牙(PT)、罗马尼亚(RO)、 瑞典(SE)、斯洛文尼亚(SI)、斯洛伐克(SK)。

最长保护期限

自申请日起25年。

维持费

从申请日第6年起,每五年需要缴纳维持费以维持外观设计的有效性。

缴纳维持费的期限截止日期为申请日所在月的月末。

申请途径

直接申请:直接向欧盟知识产权局提交申请(包括巴黎公约途径,优先权期限为6个月),可以提交含一件设计的一件申请,也可以提交含多件设计的一组申请。

有无检索和实质审查?

欧盟知识产权局不会对现有设计进行检索,也不会对实质授权条件(新颖性、独特性)进行审查。